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
为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海外知识产权动态,更高质量拓展国际市场,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立“海事新知”专栏,通过更大范围收集整理海外知识产权制度、政策和事件动态,加以深入分析,供市场主体了解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本期内容速览
01 一、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黑山共和国加入《伦敦协定》
02 二、RCEP协定成员国 韩国缩短商标异议申请期 韩国提高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惩罚性赔偿 泰国推出六点战略全面改革知识产权框架
03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 美国取消外观设计申请快速审查程序 美国恢复线下审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听证会 印度发布《2025年专利规则》修正草案
PART.01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1
黑山共和国加入《伦敦协定》
2025年4月9日,黑山共和国(以下简称“黑山”)向欧洲专利局正式交存《伦敦协定》(OJ EPO 2001, 549)加入书。该协定的核心宗旨在于降低欧洲专利翻译相关成本,根据其第6条第2款规定,黑山于2025年8月1日正式成为该协定的第23个缔约国。
关于协定对欧洲专利在黑山生效的具体适用规则,明确如下:
1.若欧洲专利于2025年8月1日当天或之后在黑山生效,且该专利是以英文授权的,或者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65条第1款提供了专利英文译文的,则无需额外提交专利说明书的黑山语译文,但必须提供权利要求书的黑山语译文。
2.对于2025年8月1日之前授权,但在该日期或之后通过异议、上诉或限制程序进行修改的欧洲专利,不适用本协定相关规则。
此外,对于将欧洲专利验证为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s)的情况,可参照本规定适用。
编译自
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montenegro-accedes-london-agreement
PART.02
RCEP协定成员国 1 韩国缩短商标异议申请期 韩国《商标法》修正案已于2025年7月22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为缩短异议申请期限——由现行规定的2个月调整为30日,预计将显著加快申请人获取商标权的整体进程。
根据《商标法》规定,异议申请制度是指在审查员未发现驳回理由从而对商标申请作出公告的情况下,在公告日起法定时间内,任何人均可根据《商标法》第54条规定提出异议申请。
截至2025年6月,韩国国内商标申请的审查启动大约需要12.8个月(国际商标申请为10.5个月)。在此期间,缩短异议申请期限以便更快获得权利的诉求一直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所有公告商标中,实际提出异议申请的比例仅占约1%,但其余99%未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仍须等待满2个月期限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需说明的是,商标申请信息自提交之日起即对外公开,第三方可通过信息提供制度随时对已申请商标提出异议。此外,新规还将异议申请理由补正期限配套延长至30日,充分保障了第三方对已申请商标提出意见的权利。
本修正案的适用范围为公告日在2025年7月22日及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
编译自
https://www.kipo.go.kr/ko/kpoBultnDetail.do?menuCd=SCD0200618&ntatcSeq=20576&sysCd=SCD02&aprchId=BUT0000029
2 韩国提高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惩罚性赔偿 2025年7月22日,韩国特许厅(KIPO)宣布即日起实施《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根据新规,惩罚性赔偿上限从现行3倍大幅提高至5倍。对于故意侵犯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的行为,侵权方将面临最高5倍的损害赔偿责任。
与国际主要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仅有中国和韩国针对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设置了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日本尚未建立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美国规定对专利权与外观设计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为三倍,对商业秘密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为两倍,且未设立针对商标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4年8月,韩国在《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引入针对专利侵权、商业秘密泄露及创意剽窃的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本修正案将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也纳入适用范围,至此,韩国针对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著作权除外)建立了全球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为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KIPO后续将积极推进引入证据提交命令等配套制度。
编译自
https://www.kipo.go.kr/ko/kpoBultnDetail.do?menuCd=SCD0200618&ntatcSeq=20573&sysCd=SCD02&aprchId=BUT0000029
3 泰国推出六点战略全面改革知识产权框架 近期,泰国提出了旨在全面改革国家知识产权体系的六点战略。该计划以推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核心目标,并致力于推动将泰国从美国“特别301报告”观察名单中移除。
该战略指导知识产权部通过六大关键支柱提升泰国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表现:
(1)推动研究成果商业化应用;
(2)通过创造力提升价值;
(3)构建创新融资机制促进创新发展;
(4)拓展知识产权的实际应用;
(5)培育创新型企业;
(6)加强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作为该战略的补充,泰国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委员会批准了 《2026-2027年知识产权发展计划》。该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法律修订、加强侵权执法、改善公共服务以及开展公众宣传等多方面协同工作。这些措施旨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直接应对导致泰国被列入美国贸易观察名单的深层次问题,展现出泰国致力于构建更具竞争力和投资吸引力经济体的坚定决心。
编译自
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thailand-launches-six-point-strategy-to-overhaul-ip-framework
PART.03
其他国家和地区 1 美国取消外观设计申请快速审查程序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25年4月17日暂停了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快速审查。目前,该局已发布最终规则,决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取消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快速审查程序,此举旨在打击欺诈行为,并减少未审查外观设计申请的积压数量。
近年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快速审查的申请激增了560%,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欺诈性申请所导致的。此举还将支持USPTO解决“微型实体”错误认证的问题,并助力USPTO更广泛地应对和防范知识产权体系面临的威胁。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仍可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快速审查。具体而言,若申请人提交特别申请书、提供相应证明并缴纳规定费用,加速审查程序仍可继续适用。
编译自
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uspto-issues-final-rule-eliminate-expedited-examination-design-applications
黑山共和国加入《伦敦协定》
韩国缩短商标异议申请期 韩国提高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惩罚性赔偿 泰国推出六点战略全面改革知识产权框架
美国取消外观设计申请快速审查程序 美国恢复线下审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听证会 印度发布《2025年专利规则》修正草案
PART.02
根据《商标法》规定,异议申请制度是指在审查员未发现驳回理由从而对商标申请作出公告的情况下,在公告日起法定时间内,任何人均可根据《商标法》第54条规定提出异议申请。
截至2025年6月,韩国国内商标申请的审查启动大约需要12.8个月(国际商标申请为10.5个月)。在此期间,缩短异议申请期限以便更快获得权利的诉求一直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所有公告商标中,实际提出异议申请的比例仅占约1%,但其余99%未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仍须等待满2个月期限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需说明的是,商标申请信息自提交之日起即对外公开,第三方可通过信息提供制度随时对已申请商标提出异议。此外,新规还将异议申请理由补正期限配套延长至30日,充分保障了第三方对已申请商标提出意见的权利。
本修正案的适用范围为公告日在2025年7月22日及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
2025年7月22日,韩国特许厅(KIPO)宣布即日起实施《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根据新规,惩罚性赔偿上限从现行3倍大幅提高至5倍。对于故意侵犯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的行为,侵权方将面临最高5倍的损害赔偿责任。
与国际主要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仅有中国和韩国针对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设置了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日本尚未建立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美国规定对专利权与外观设计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为三倍,对商业秘密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为两倍,且未设立针对商标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4年8月,韩国在《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引入针对专利侵权、商业秘密泄露及创意剽窃的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本修正案将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也纳入适用范围,至此,韩国针对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著作权除外)建立了全球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为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实施,KIPO后续将积极推进引入证据提交命令等配套制度。
该战略指导知识产权部通过六大关键支柱提升泰国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表现:
(1)推动研究成果商业化应用;
(2)通过创造力提升价值;
(3)构建创新融资机制促进创新发展;
(4)拓展知识产权的实际应用;
(5)培育创新型企业;
(6)加强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作为该战略的补充,泰国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委员会批准了 《2026-2027年知识产权发展计划》。该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法律修订、加强侵权执法、改善公共服务以及开展公众宣传等多方面协同工作。这些措施旨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直接应对导致泰国被列入美国贸易观察名单的深层次问题,展现出泰国致力于构建更具竞争力和投资吸引力经济体的坚定决心。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25年4月17日暂停了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快速审查。目前,该局已发布最终规则,决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取消对外观设计申请的快速审查程序,此举旨在打击欺诈行为,并减少未审查外观设计申请的积压数量。
近年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快速审查的申请激增了560%,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欺诈性申请所导致的。此举还将支持USPTO解决“微型实体”错误认证的问题,并助力USPTO更广泛地应对和防范知识产权体系面临的威胁。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仍可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快速审查。具体而言,若申请人提交特别申请书、提供相应证明并缴纳规定费用,加速审查程序仍可继续适用。
2 美国恢复线下审理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听证会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听证会将恢复线下举行。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所有相关方均需出席现场听证会。
正当理由仅限于经济困难、医疗紧急情况或其他类似阻碍现场出席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若某一当事人获准以线上方式出席,并不构成同一事项中其他当事人也以线上方式出席的正当理由。
听证会将在USPTO下设的任一办事处举行。当事人可请求在特定办事地点举行听证会,PTAB将尽力协调满足此类请求。
此外,为保障公众参与权,新规明确规定公众仍可远程参加PTAB的听证会。如需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听证,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送申请至PTABHearings@uspto.gov,以便PTAB开展前期筹备与安排工作。
编译自
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uspto-returning-person-ptab-hearings 3 印度发布《2025年专利规则》修正草案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听证会将恢复线下举行。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所有相关方均需出席现场听证会。
正当理由仅限于经济困难、医疗紧急情况或其他类似阻碍现场出席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若某一当事人获准以线上方式出席,并不构成同一事项中其他当事人也以线上方式出席的正当理由。
听证会将在USPTO下设的任一办事处举行。当事人可请求在特定办事地点举行听证会,PTAB将尽力协调满足此类请求。
此外,为保障公众参与权,新规明确规定公众仍可远程参加PTAB的听证会。如需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听证,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送申请至PTABHearings@uspto.gov,以便PTAB开展前期筹备与安排工作。
2025年7月18日,印度工业与内部贸易促进局(DPIIT)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2025年专利(修订)规则草案》(以下简称“本草案”)。
本草案要点如下:
(1)新增电子表单 为便于提交文件并实现裁决流程数字化转型,规则草案引入了两种电子表格: 表格32(第107C条):该表格用于向裁决官员提交申诉,从而对电子申诉流程进行标准化。 表格33(第107D条):该表格适用于针对裁决官员作出的决定/命令提起的上诉,使上诉人能够以结构化格式通过电子方式向上诉机构提交其诉求。
(2)明确权责机构: 该规则草案明确了负责实施处罚裁决制度的两大主要管理部门的权力与责任: 裁决官员(第107B条):由中央政府任命,负责对申诉进行调查,向相关方发出通知,评估证据,并作出处罚决定。 上诉机构(第107J条):负责受理对裁审决定的上诉请求,有权确认、修改或撤销原决定。
(3)电子程序规则(第107F条): 要求所有程序活动(包括调查、听证、通知发送、文件提交及上诉)均以电子方式进行,提升可访问性与处理效率。
(4)处罚机制: 裁决官员有权依据《专利法》规定处以罚款。规则明确规定所有罚没款项将上缴印度统一基金(第107L条),确保财务问责透明规范。
(5)上诉时限(第107J条): 当事人须在裁审决定作出后30日内提起上诉。
同时,本草案虽体现行政改革方向,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裁决官员任职标准缺失:未规定法律资质、知识产权经验或独立性保障机制,可能导致裁决不一致; (2)上诉处理期限未明确:规则未设定上诉审理时限,存在程序不确定性风险; (3)申诉门槛模糊:未规定证据标准或滥诉防范机制,可能引发恶意申诉; (4)罚款金额缺乏裁量基准:未规定罚款金额的考量因素或梯度标准,易导致处罚任意性。
编译自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e070f731-5110-437b-87f3-d297200a3acf (原标题:海事新知|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5.08))
2025年7月18日,印度工业与内部贸易促进局(DPIIT)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2025年专利(修订)规则草案》(以下简称“本草案”)。
(原标题:海事新知|海外知识产权制度及政策动态(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