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简明问答
政策文件:关于征集2025年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的通知
一、有关工作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根据《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并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活动给予援助;对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给予资金资助。
二、哪些事项可以获得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扶持?
2025年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分为两类,其条件分别如下:
1.海外纠纷应对项目
(1)所申请项目涉及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限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类;不包括专利有效性争议;不适用于美国337调查、贸易制裁等具有贸易政策属性的特殊程序;不适用已通过海外保险等第三方途径获得足额补偿的维权事项;
(2)自2022年1月1日以后发生,且至本年度项目申报开始前,项目所涉及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还未结束;
(3)申请人已有明确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方案,对纠纷处理的后续结果做出判断并提供判断依据。
2.海外纠纷已结案项目
(1)所申请项目涉及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限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类;不包括专利有效性争议;不适用于美国337调查、贸易制裁等具有贸易政策属性的特殊程序;不适用已通过海外保险等第三方途径获得足额补偿的维权事项;
(2)项目所涉及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应于2022年1月1日至本年度项目申报结束日内处理完毕;
(3)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已取得有利结果,并能够提供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纠纷处理结果证明,如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仲裁裁决、调解或和解协议等。
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给予援助:
(一)申请人属于中小企业;
(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属于重大或疑难纠纷的。
前款所称的“重大或疑难”,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影响本市产业发展、主体复杂或集体应诉、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波及范围较广、涉及适用国际条约争议等的纠纷;
(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或事项涉及的领域属于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以及“两区”建设的重点项目范围;
(四)申请人属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
三、哪些主体可以申请相关扶持?
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申请人,是指在本市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北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
(三)在纠纷发生地已具备处理该知识产权纠纷的权利基础;
(四)承诺将项目有关信息(商业秘密等除外)、维权经验、案例研究成果等向社会公开及供他人无偿使用。
此外,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援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的;
(二)经查询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所申请项目涉及的应对资金已经获得市级同类援助或者奖励的(市级同类财政支持)。
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扶持的额度是多少?
不同类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依据不同标准测算,确定资金额度。其中:
1.海外纠纷应对项目
(1)每件纠纷的援助金额不超过项目申请人申报金额,并且不超过项目申请人预估应对该海外纠纷成本的30%;
(2)专利类纠纷,在美国和欧洲地区不超过30万元,在其他国家(地区)不超过20万元;商标及地理标志类纠纷,在美国和欧洲地区不超过8万元,其他国家(地区)不超过5万元;
(3)该类项目援助资金总量不超过150万元。
2.海外纠纷已结案项目
(1)每件纠纷的援助金额不超过项目申请人申报金额,并且不超过项目申请人应对该海外纠纷应对成本的50%;
(2)专利类纠纷,在美国和欧洲地区不超过60万元,在其他国家(地区)不超过40万元;商标及地理标志类纠纷,在美国和欧洲地区不超过12万元,在其他国家(地区)不超过7万元;
(3)该类项目援助资金总量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两类项目援助申请金额,需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申报金额和成本金额,并对于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等项目财政资金已涵盖的部分,主动在计算纠纷应对成本时予以扣除。最终援助金额将综合当年财政经费批复情况和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情况,进行综合测算。
同一申请人每年援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扶持的申报、审核程序是什么?
2025年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报。
通过线上申报的,需要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选择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地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办事事项进入申报网页。通过线下申报的,可以携带申报材料纸质版前往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地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对政务服务事项中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事项进行申报。
经过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通过的,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给予援助以及援助金额。
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的评审结果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给予援助,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协议。
六、如何拨付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扶持资金?
海外纠纷应对项目经审核、评审、公示后签订合同,支付60%的援助资金作为首付款,在本年度11月完成本年度纠纷应对工作和相关经费支出,并提供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成果材料后,支付40%的援助资金;
海外纠纷已结案项目经审核、评审、公示后签订合同,由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完善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成果材料后,一次性支付援助资金。
七、除了提供资金扶持,申报项目的还能获得哪些配套服务?
为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可以根据纠纷情况和企业需求,安排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同时,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的“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网址:ipglobal.beijingip.cn),为企业提供包括国别知识产权制度、典型案例、涉外服务机构和律师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查询服务。